“你要見你家小賤人,拿20萬元贖人。”3月11日,一男子向咸陽警方報警稱,其媳婦被綁架,他收到綁匪的勒索短信。然而,警方調查發(fā)現(xiàn)綁架子虛烏有,純屬男子編造。原來,因女方躲避不見,男子苦尋不得,便想到讓警方“幫忙”。男子:媳婦被綁架
3月11日下午,高某前往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偵大隊廣場中隊報警稱,媳婦穆某遭人綁架,他收到綁匪的勒索短信以及穆某的兩張裸照。
高某收到的短信時間為3月9日,為何兩天后才來報案?面對民警的詢問,高某表示,當日,他看完短信便昏了過去,在醫(yī)院住了兩天,緩過神后才來報警。早在3月6日,穆某便“人間消失”,電話打不通,家人也不知去向。
據(jù)高某介紹,他和穆某是同村人,2009年,兩人舉行了結婚儀式。因女方家人不同意這門親事,沒有女方戶口本,兩人無法領取結婚證。兩人租住于咸陽市樂育南路某家屬院內(nèi)。
做筆錄期間,高某神情遲疑,回答似是而非。經(jīng)調查,民警發(fā)現(xiàn)給高某發(fā)勒索短信的號碼的所有人,正是高某本人。而高某提供的穆某電話,在2013年2月已停止使用。民警猜測,女方或許被高某殺害,高某因無法向女方娘家人交代,謊稱女方被綁架報警。
隨后,警方聯(lián)系到穆某母親,然而,穆母極不配合調查,對女兒行蹤,更是一問三不知。警方:綁架純屬編造
民警對高某和穆某的關系網(wǎng)展開調查。3月13日上午,民警趕往楊凌,找到與穆某交往甚密的女子。穆某曾離家出走,到女子家中借住。然而,對方表示,已多日未聯(lián)系穆某。
13日晚,辦案民警又火速趕往西安臨潼,找到在臨潼當保安的張某。張某稱,從2012年10月開始,他就和穆某處對象,一直和穆某保持聯(lián)絡。近兩日,還見到穆某。
聽聞穆某并無生命威脅,根據(jù)張某提供的“穆某稱,因與高某年齡相差14歲,高某常懷疑穆某有外遇,對她拳打腳踢。此外,高某好吃懶做,靠穆某養(yǎng)家糊口!泵窬榻B,高某提供的照片上的女子,并非穆某。
3月6日,穆某從與高某租住的房子拿走自己的物品后,便離開咸陽,躲避高某。兩人并未領取結婚證,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。
因謊報警情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高某(現(xiàn)年38歲,興平市豐儀鄉(xiāng)人,初中文化程度)被行政拘留10日,并處罰金500元。電話,警方聯(lián)系到穆某。為確定穆某身份,次日中午,在事先約定的地點,警方見到穆某。(今日咸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