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陜西省物價局公布了2013年春季我省中小學校收費標準,再次明確從今年春季開學起,公辦普通高中不得在擇校生之外以借讀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。 昨日公布的收費標準中,主要變化就是我省取消了公辦普通高中借讀生學費。明確從2013年春季開學起,嚴禁公辦普通高中在擇校生之外以借讀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。我省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收費管理的其他政策仍按現行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 擇校費收取標準為西安市的省級、市級標準化高中及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別不超過1.5萬元、1.2萬元、0.9萬元;其他地市分別不超過1萬元、0.8萬元、0.6萬元。但是,學校收取擇校費后,不得再收取學費。擇校費學?梢淮涡允杖,也可按學年分次收取。 學生、家長如果遭遇學校亂收費或收取沒有公示的費用,可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投訴。 陜西省2013年春季中小學校具體收費標準,可通過該鏈接查詢:www.spic.gov.cn/document/ download/2013022011052180100553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