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記者從咸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戶政大隊了解到,《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》已經省政府2012年第13次常務會通過,2012年8月5日以《陜西省人民政府令》(第161號)發(fā)布,于2012年10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1996年7月8日省政府發(fā)布的《陜西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》同時廢止,F狀咸陽流動人口已達50萬
“流動人口”,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(市、區(qū)),在其它縣(市、區(qū))居住的人員;但在設區(qū)的市行政區(qū)域內,區(qū)與區(qū)之間流動的除外。
1996年,陜西省頒布實施了《陜西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》。
2011年底,我省流動人口達到600余萬,流動人口隨著經濟社會的發(fā)展不斷增加,但原辦法沒有涉及對流動人口服務的內容。因此,省政府于2010年就開始著手制定《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》。
《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》共三十三條,涵蓋了流動人口的居住管理、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以及法律責任等各方面,體現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從“重管理輕服務”向“管理與服務相并重”的理念轉變。
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、辦理居住證,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(其他有效身份證明,一般是指戶口簿、護照、機動車駕駛證、戶籍證明等)。十一以后,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可前去就近派出所申辦居住證。
據悉,截至2011年底,咸陽市流動人口已達50萬,約占咸陽市總人口(520萬)的10%。擁有暫住證且可以申領居住證的流動人口達13萬人。
目前,分布于咸陽市的流動人口主要以經商和打工者居多,多來自于四川、陜南等地。明日上午,咸陽市公安局以及秦都分局將在中華廣場舉辦《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》的宣傳活動,渭城分局將在鳳凰廣場舉辦宣傳活動,流動人口可前去咨詢。
提醒辦居住手續(xù)不收任何費用
陜西省居住證分為一年有效期居住證和三年有效期居住證。陜西省居住證式樣全省統(tǒng)一,在全省行政區(qū)域內有效。流動人口首次申領居住證的,發(fā)給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。流動人口已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,有固定住所、穩(wěn)定收入、在居住地連續(xù)居住一年以上的,可以申領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。
流動人口在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發(fā)生居住地址變更的,應當自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變更登記。
居住證遺失、損壞的,持證人應當及時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補領、換領。
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、居住變更登記,辦理居住證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因遺失、損壞而補領、換領居住證的,收取證件工本費。工本費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。
規(guī)定
用人單位、房屋出租人應督促流動人口登記
用人單位招用流動人口,應登記
其姓名、身份證件等基本情況,并督
促其按照《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
辦法》申報居住登記、申領居住證或
者申報居住變更登記。用人單位應
在與流動人口簽訂和解除勞動關系
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,向當地公安派
出所報告。用人單位招用流動人口
超過一百名的,應當設置專職人員負
責本單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。
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、物業(yè)服務單位應當在流動人口入住時登記其姓名、身份證件等基本情況。并督促其按照本辦法規(guī)定申報居住登記、申領居住證或者申報居住變更登記。
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、物業(yè)服務單位,應當在流動人口入住和終止居住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,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告。流動人口不按規(guī)定申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處罰
流動人口不按規(guī)定申報居住登記、申報居住變更登記和申領居住證的,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,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的,處一百元以下罰款。
用人單位不按規(guī)定登記流動人口基本信息,不按規(guī)定督促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、申報居住變更登記和不申領居住證的,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,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的,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。
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、物業(yè)服務單位不按規(guī)定登記流動人口基本信息,不按規(guī)定督促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、申報居住變更登記和不申領居住證的,應當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和《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(guī)定》的有關規(guī)定處罰。◎解讀持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可享受哪些待遇?
一、流動人口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,可以享受以下服務:
1.免費享受公共就業(yè)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(yè)服務;
2.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(guī)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;
3.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(wèi)生服務;
4.依法參加社會保險;
5.按規(guī)定參加居住地專業(yè)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、職業(yè)(執(zhí)業(yè))資格考試、職業(yè)(執(zhí)業(yè))資格登記;
6.按規(guī)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;
7.按規(guī)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;
8.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。
二、流動人口持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,可享受以下服務:
1.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,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(xù);
2.在居住地辦理赴港澳地區(qū)商務簽注手續(xù);
3.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(qū)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;
4.已婚育齡夫婦生育第一個子女的,可以在居住地的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;
5.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。
三、流動人口持居住證達一定年限可落戶當地,子女可享受義務教育:
流動人口持居住證,有固定住所、穩(wěn)定收入、在居住地連續(xù)居住一定年限,可以申請居住地常住戶口。具體的居住年限,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社會承受能力確定。
隨同監(jiān)護人居住的適齡兒童、少年,可以在居住地享受義務教育。居住地所在學區(qū)學校受辦學規(guī)模限制不能接收的,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(tǒng)籌安排就近入學。哪些流動人口不用辦居住手續(xù)?
5類流動人口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
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居住地之日起5個工作日,持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,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。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辦理,下列5類流動人口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:
1.已辦理旅館業(yè)住宿登記的;
2.已在醫(yī)院辦理住院登記的;
3.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;
4.在全日制教育機構或者培訓機構學習的;
5.居住在具有本地戶籍的親屬家中,居住時間在三十日以下的。
2類流動人口可以不申領居住證
流動人口在居住地擬住30日以上的,應當申領居住證。下列2類流動人口可以不申領居住證:
1.隨同監(jiān)護人居住的未成年人;
2.在全日制教育機構或者培訓機構學習的。